坚决亮剑!朱村街依法拆除违章建筑!
2023-04-23 09:34:31
为进一步落实省、市违法建设治理的工作部署,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,以及区查违办关于治理违法建设的工作要求,朱村街结合自身实际,持续营造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赢拆除违法建设攻坚战。
4月18日,朱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对某村一间违法建筑进行整治,出动30人次以及钩机一辆,依法对这宗违建进行拆除,拆除面积约90平方米。
4月17日,朱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员巡查时发现砌砖违建行为,立即组织工人拆除。
据了解,今年以来,朱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出动1200人次、564车次,开展无人机巡查18次,对全街范围内的自建房进行日常巡查,处理12345热线和电话投诉案件36宗,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共计93宗,面积38891平方米。
接下来,朱村街将继续加强巡查,坚决严控新增违法建设,坚持“即查即拆”,对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,当场责令停止建设,并立即进行拆除。
请广大居民切勿心存侥幸,朱村街对任何抢建违建行为将严肃查处,发现一起拆除一起,绝不手软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一条 在乡、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、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,不得占用农用地;确需占用农用地的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,由城市、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,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朱村街提醒:对于违建行为,由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;逾期不拆除,在朱村街执违过程中出现暴力抗法行为的,情况严重可构成妨害公务罪,触犯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