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关电动自行车,朱村街发出这份通告!
2022-07-22 23:32:12


朱村街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

违规入楼入室隐患排查行动的通告



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,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,朱村街决定在全街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入室隐患排查行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


一、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


近年来,省内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,而电气故障是起火的主要原因。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或者公共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的现象普遍存在,一旦起火,物品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,人员逃生困难,极易造成伤亡。


二、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


以基础网格为单元,重点排查居民小区、产业园区、农贸市场、住宿人员数量达到10人及以上的村(居)民自建房等场所。


(一)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、充电区域。


(二)是否存在室外集中停放、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、安全出口直接相邻。


(三)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,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、充电雨棚。


(四)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、充电。


(五)是否存在携带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现象。


三、严厉查处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


新修订的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〉办法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,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,为其电池充电,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
下一阶段,朱村街将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(电动摩托车)入楼入室违规停放充电隐患大排查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,依法依规督促单位(企业/个人)落实整改。


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,要及时拨打“12345”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,向有关部门、村(居)委反映。


特此通告。


朱村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
2022年7月22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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